黄河街道“十佳业主委员会”评选方案 为推进街道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,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意识和履职效能,增强自我管理水平。经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研究决定,开展“十佳业主委员会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 二、评选范围 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参选,每个社区择优报1-3家业主委员会作为候选单位。 二、评选条件 (一)业主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团队意识; (二)热情为业主服务,认真耐心接受业主的咨询、投诉和监督,积极调处化解业主间、业主与物业间的纠纷,依法维护业主权益; (三)公正廉洁,不谋私利,依法行使职权,及时公开业委会的工作经费及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; (四)定期召开各类会议,认真履行业委会职责; (五)积极配合街道、社区、物业做好文明创建、垃圾分类、疫情防控、群防群治、消防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; (六)小区物业过去一年内未登过宿迁市住建局发布的黑榜记录;区、街道物业考核未排名最后一名。 三、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社区推荐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,符合申报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申报参选,并按照考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表,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,在1月30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到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,同时需报送电子版。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根据条件组织进行综合评定,报街道审核后予以确定。 四、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“十佳业主委员会”给予表彰,同时加强社会宣传,努力营造学习先进、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。 五、相关要求 各社区要积极发动小区业主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,真正把群众公认的优秀业主委员会推选出来。凡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,所申报的材料务必真实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参加资格和奖项。 附件:黄河街道“十佳业主委员会”评选申报表 附件: 黄河街道“十佳业主委员会”评选申报表 业主委员会名称(盖章) | | 社区(物业服务企业) | | |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学历 | 任职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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